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研函[2025]006号)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请考生先认真查看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202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一、时间安排
2025年1月21日-2月20日中午12:00 :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
2025年2月27日前:学院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准考名单;
2025年2月28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5年3月初:普通招考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见后续通知);
2025年3月上中旬:考生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生报名
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20日中午12:00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
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z.bit.edu.cn/yzbm
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确认报考资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综合考核时提交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和2封《专家推荐信》。
三、资格审查
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申请材料,材料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23日中午12:00前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如未按时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考生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材料报资格审查专家组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按照一级学科集体讨论、集体评价,对不予准考的考生应指出不足,并给出书面明确意见。审核过程中,不仅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同时也考虑导师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
学院根据研招办确认的准考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和研招办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5年2月28日左右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核。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5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符合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的可提交免试证明材料,硕博连读的考生不参加(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综合考核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所有综合考核工作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开展。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至团队招生负责教师。
1、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3月1日-15日之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要求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1)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 分。
(2)综合考核时间要求
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各部分时间分配如下:
1)英语听力和口语:5-10分钟;
2)专业基础测试和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测试:(含自我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和科研潜质等):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考核工作流程
1)面试专家做好考生身份确认及信息核实工作,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及身份证;
2)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左右,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3)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2道题目并进行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5)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五、录取
1、拟录取要求
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达到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我校理工科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博士、“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等专项招生后续另行通知。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由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各学科团队招生负责教师联系方式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