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关于评定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培养“明德致远、宽厚基础、精深求是、包容创新”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研函〔2026〕070号)及相关政策要求,现就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防科工及军队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研究生院下达的名单为准),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学校根据核定人数,按每年人均不低于8400元下发各单位分配额度,各年级奖励等级与标准由学院制定。原则上分三个等级,并设定金额级差。其中,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须设立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每年15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10%。
2.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学校根据核定人数,按每年人均不低于4000元下发各单位分配额度,各年级奖励等级与标准由学院制定。原则上分三个等级,并设定金额级差。最高等级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20%。
3.全日制非定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选等级、金额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 类别设定 | 奖励标准(覆盖学院全体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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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每生8400元,不分等级 |
二年级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 |
特等学业奖学金 |
每生15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10%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依据研究生申报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和获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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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学业奖学金 |
依据研究生申报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和获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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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
特等学业奖学金 |
每生6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20%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依据研究生申报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和获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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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学业奖学金 |
依据研究生申报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和获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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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单位评定要求。
(二)参评研究生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以第一/第二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博士研究生发表中科院JCR小类分区一区或信息学部认定的重要及以上期刊论文;硕士研究生发表发高水平SCI期刊、EI期刊论文;
2.以本人为第一/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3.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且排名前二;或者获高水平省部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且排名前二;或者获高水平省部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且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5.做出特殊贡献,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四、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年内课程有不及格现象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五、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10月22日17:00之前交到信创楼A座856C):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所有申报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2026级研究生,可在10月16日9:00-10月22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学生办事】,选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22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仅申报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需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2.《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测评承诺书和统计表》(附件2)。根据《北京理工大学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3)进行填写,由导师签字后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
3.支撑材料
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
(1)参照《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论文检索认证规范》(附件4),论文要求提供:
①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检索清单复印件;
②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页(要求为“详细内容”页面)和论文首页,并标明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被SCI收录的期刊要提供期刊号及影响因子;
③已在期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中标明所收录文章);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3)获得省部级以上竞赛奖项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
(4)其他计入测算总分的支撑材料。
请各位申报人在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时,对成果获得时间、本人位次及第一署名单位等信息予以醒目标注。建议使用记号笔圈出,或采用其他能够清晰突出相关信息的方式。
(二)全套电子版材料(10月22日17:00之前发送到邮箱bitsice@126.com,邮件主题:“××级硕/博+姓名+学号+学业奖学金”):
*请各位同学认真查阅《北京理工大学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3)、《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论文检索认证规范》(附件4),准备申请材料及各类支撑材料,确保准确、规范、完整,以免影响参评。
六、审评过程
1.10月23日-10月27日 初步评审。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对参评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资格评审。
2.10月28日-10月29日 复核审查。初步评审之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学生各项成果进行复核审查,并确定获奖名单。
*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各团队拟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
3.10月29日-11月4日 学院公示获奖名单。
七、注意事项
1.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或“北京理工大学各异地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上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学年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学年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
4.凡材料不全者,视同该成果为“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学术成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凡提供不端学术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年度所有奖学金、评优资格。
5.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和举办单位。
6.特别注意,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要求,优秀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要求如下:
(1)优秀学生要求为: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优秀学生标兵要求为: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要求为: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学业奖学金”;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联系人:张春娟、郑凌方、贾彦宁、郭家亨、张蘅月
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操作手册
附件2: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测评表
附件3:2026年北京理工大学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4: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论文检索认证规范
附件5:信息学部2019重点期刊目录
附件6:研究生高水平创新竞赛列表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2026年10月15日